本文作者:访客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归属如何界定?

访客 2025-08-16 10:34:43 28916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房产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界定,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或仅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未明确表示赠与,则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界定房产归属时,需考虑出资方父母的意图、房产登记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归谁?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需分情形判定:

  1.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

  2.部分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若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未偿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需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能证明出资系借款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且无约定的,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钱购房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存在例外情形:

  1.一般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购房资金由一方提供,若资金来源于共同收入或无明确约定,房产仍属共同财产。

  2.特殊情形:若购房款来自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购房款源于约定方个人财产,房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3.父母出资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房产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以上则是关于“共同财产”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