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小车插队致公交急刹,乘客流产并失嗅觉,赔偿如何定?

访客 2025-08-18 12:24:01 26745
一辆小车插队导致公交车急刹车,造成一名乘客流产并失去嗅觉,针对赔偿问题,需考虑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事故责任应由小车司机承担,公交车司机也有一定责任,对于乘客的损失,赔偿应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小车插队致公交车急刹,乘客流产且嗅觉丧失会怎么赔偿?

  此类案件中,赔偿责任的划分需遵循“直接侵权人担责为主,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为辅”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小车驾驶员存在违规变道、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过错行为,且该行为与乘客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驾驶员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如设置警示标识、播放安全语音,且驾驶员操作符合紧急避险规范,则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涵盖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其中医疗费需以正规票据为凭,并排除与事故无关的治疗项目。

  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需满足“严重精神损害”要件,司法实践中通常结合伤残等级、社会功能受损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

  流产与嗅觉丧失虽未构成伤残,但可能因影响生育能力、生活品质等被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需参照当地经济水平、侵权人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

  在本案中,李女士起诉公交公司和小轿车司机张女士,索赔医疗费5126.07元、交通费562元、营养费3000元、鉴定费9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医院诊断书确定的怀孕周数以及李女士发生交通事故后接受CT平扫等事实,被告应当承担上述的医疗费用。

  对于李女士提出的8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李女士伤情,法院酌定3500元,认为流产和嗅觉障碍未达高额赔偿标准。

公交车乘客受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赔偿标准的计算需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种路径。

  乘客选择违约之诉,依据《民法典》第823条,公交公司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

  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需排除非必要治疗项目;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收入状况与误工时间计算,有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收入确定,无固定收入者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行业平均工资标准;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护理期限需经司法鉴定确认。

  乘客选择侵权之诉,赔偿范围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残疾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结合伤残等级与赔偿年限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需综合考量侵权行为方式、损害后果严重性、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

  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参照同类案件赔偿均值,结合个案特殊性进行酌定,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

  赔偿支付方式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支付。

  一次性支付便于受害人及时获得救济,但可能因侵权人履行能力不足导致执行困难;分期支付虽能缓解侵权人压力,但需设置担保机制以确保履行。

  后续康复费用可通过司法鉴定提前确认,或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以保障受害人长期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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