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后能否要回房产?

访客 2025-08-23 10:00:34 6917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后能否要回房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出资视为赠与,无法直接要回,但若存在借贷性质,且有证据证明,父母有权根据借贷协议要求还款或追回房产,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后,可以要回房产吗?

  若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这是借款,并留存了借条、转账备注借款用途等证据,那么这便构成了借贷关系。父母有权要求子女偿还借款,但并非直接要回房产。

  当父母出资是基于赠与子女房产的目的,且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将产权转移至子女名下时,情况则较为复杂。

  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完成后,父母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若子女存在严重侵害父母或父母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父母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收回房产。

  若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父母作为赠与人通常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若婚前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那么该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房产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付首付,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此时,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房产证登记在父母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子女仅拥有居住权等,无权主张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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