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就点着玩……”通州一男子点燃杨柳絮引起火灾被拘留10天 无聊好奇酿成事故

4月11日13时许,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口子村萧太后河旁突发杂草火情,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经调查,两名年轻人在休息间隙点燃杨柳絮引发火灾。点火的违法行为人林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当天13时17分,通州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林某某和肖某某两名年轻男子在场,起初他们坚称“火不是他们点的”。经过消防火灾调查人员与派出所民警联合调查,并走访周边目击者,最终锁定了18岁的林某某。他用打火机点燃了堆积的杨柳絮,火星瞬间引燃枯草,火势在30秒内蔓延至整片区域。两人尝试扑救但未掌握灭火方法,导致火势失控。面对证据,二人承认因“无聊好奇”酿成事故。肖某某因未及时阻止危险行为被批评教育。
通州消防提醒,杨柳絮看似柔软,实为“流动的火药桶”。实验显示:杨柳絮接触到打火机火苗2秒便爆出火球;5秒后,火苗随飞絮扩散,10平方米内的杂草瞬间被引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记录将影响个人征信、就业等社会活动。
春季杂草火灾中约40%由杨柳絮被引燃导致。杨柳絮、枯草、树林等易燃物严禁接触明火。遇杨柳絮聚集区域,应及时洒水湿化处理,切勿使用明火引燃,尤其在大风天气下,明火可能导致火势瞬间蔓延,严重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