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早退1分钟遭辞退公司被判违法 不合理解雇引发争议

王女士在广州增城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一天,公司的人事经理找她谈话,并出示视频截图,指出她在某个月中有6天提前1分钟下班,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应当予以辞退。王女士对此不服,提请了劳动仲裁和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有视频截图显示王女士确实存在提前1分钟离开工位的情况,但将其认定为早退显然不合理。此外,公司在之前从未提及此事,也没有提出整改或进行处罚,而是在几个月后直接发出解除通知,这种做法明显不当。因此,法院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王女士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