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谈剧组频繁进小区拍短剧 业主权益受侵引发争议

3月13日,江汉区绿城湖畔云庐的居民杨女士反映,近几个月来,短剧剧组频繁在小区内取景拍摄,给业主带来困扰。最初剧组只租借样板间进行拍摄,后来拍摄地点扩展到车库、入户大堂等公共区域。杨女士提到,她开车经过车库时曾被剧组驱赶,感到非常气愤。她认为,虽然开发商有权出租样板间,但租借公共区域应提前告知并取得业主同意。
杨女士多次向物业反馈问题,但物业表示这是开发商的行为,他们无权干涉。联系开发商后,对方则称具体管理职权在物业手中。沟通多次后,问题仍未解决。
记者联系了绿城湖畔云庐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近期确实有剧组到小区拍摄,但具体情况不清楚。物业表示将加强管理,确保未来剧组拍摄不会影响业主生活。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楼盘开发商武汉瑞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谢女士表示,近两周没有剧组进小区拍摄,但之前确实有过租借场地的情况。她解释说,由于小区绿化环境好,公共区域显得高端,因此吸引了一些剧组前来拍摄。目前小区还有部分房产未售出,入住率约70%。谢女士表示,租借场地给剧组也是为了项目宣传,未来会与物业沟通,尽量减少对业主的影响。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因使用公共区域所产生的收益应归属于全体业主。绿城湖畔云庐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关于租借样板间拍摄的问题,如果样板间是待售房屋,开发商有权处置;但如果样板间位于公共区域,则构成侵权。